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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是我县作风建设加强年,全县各级部门按照县委、县政府的要求,求真务实、奋勇当先,狠抓落实、勇于攻坚,扎实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落实,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。为表彰先进、鞭策后进,我县建立“红榜黄牌”通报制度,设立“红榜黄牌”专栏,刊登先进典型,曝光反面典型。主要做法:
一是突出正反典型,明确“红榜黄牌”内容。“红榜黄牌”以作风简报专栏的形式展现,主要是刊登在推进项目建设、优化投资环境、转变工作作风、服务基层群众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(团队)或干部的先进典型事迹。曝光推进工作不力,特别是对存在重点工程、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工作推进不力;对重大信访件处置不及时、不作为;在审批和行业管理过程中行政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;领导干部违反“三公”管理规定;对工作情况掌握不及时、处置不当,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甚至行政败诉等行为;谋人不谋事,闹无原则纠纷,影响单位和谐稳定的行为;迟到早退,上班时间上网聊天、玩游戏、炒股等违反效能建设“五禁两不准”的行为;参与违章建筑、赌博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等八方面问题的单位(团队)和干部。
二突出规范有序,明确“红榜黄牌”评审程序。成立由县委办、县府办、县纪委(监察局)、县委组织部、县委宣传部、县督查室等单位组成的“红榜黄牌”审议小组,负责审核查实、研究决定正反典型的提出和通报工作。审议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作风办,负责编发工作简报、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。
三是突出结果公开,明确“红榜黄牌”公开方式。把上“红榜”的单位(团队)或干部的先进事迹,亮“黄牌”的单位(团队)或干部的存在问题,通过作风简报“红榜黄牌”专栏的形式发至全县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。同时,在今日云和、云和门户网、云和廉政网上转载。
四是突出干部使用,明确“红榜黄牌”奖罚机制。建立“红榜黄牌”奖罚机制,细化奖罚内容。明确上“红榜”的单位和个人,作为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。对被亮“黄牌”的单位,年度考核予以扣分;同一年度内达到两次以上的,取消当年评优资格,并视情对单位领导班子采取诫勉谈话、组织调整等措施。个人被亮“黄牌”的,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,并视情由县纪委、县委组织部实施诫勉谈话;同一年度内达到两次以上,是后备干部的,取消后备干部资格;是县管领导干部的,视情采取组织调整、降职、免职等措施。个人被亮“黄牌”的,其所在单位年度考核相应扣分。(本委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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